为配合宜昌北站投入运营、规范市场秩序,调整城区巡游出租车打表经营范围,新增小鸦路、沪渝高速铁路线、昌磷公路、龙泉镇城镇合围区域(含宜昌北站)等外围地点;打表范围内一律打表经营、不得议价。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夷陵区交通运输局,宜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为做好宜昌北站投入运营后巡游出租汽车运输保障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司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宜昌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发改费〔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城市发展现状,经研究,决定调整宜昌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打表经营范围。
一、调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打表经营范围
根据目前城市建设情况,增加小鸦路、沪渝高速铁路线、昌磷公路、龙泉镇城镇合围区域(含宜昌北站)。调整后,宜昌城区连片建成区范围内,以城市外围从东向起按顺时针方向标定如下出租车打表经营范围外围地点:
· 伍家岗区:南湾村村委会、灵宝村村委会;
· 猇亭区:三峡机场、云池深水港;
· 点军区:艾家镇罗镜滩、联棚乡联棚村村委会、桥边镇新桥坝、点军街办张家坝社区;
· 西陵区:宜秭公路龙泉山庄;
· 夷陵区:丁家坝污水处理厂、长陵园公墓、蔡家河村村委会、南村坪村村委会、晨光路(宜兴公路至小鸦路段)、小鸦路(小溪塔至龙泉段)、沪渝高速铁路线与昌磷公路合围区域(包括宜昌北站)、龙泉镇城镇区域。
凡在上述打表范围内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一律实行打表经营,不得议价。起讫点一端超出上述打表经营范围的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经营。
二、执行时间
宜昌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打表经营范围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宜昌市城区出租车打表经营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交运〔2018〕12号)文件同时废止。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