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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通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10-13 通报 3 起典型案件:拒载、网约车巡游揽客、故意绕道,一律罚 500 元

qd.ifeng.com·2026/10/14

详细新闻(1013)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对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三案均依《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各罚500元:1.拒绝载客案:鲁UT8230(蓝色)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李\庆,2026年8月13日在市南区八大关黄海路空车待租状态下停靠

**详细新闻(10-13)**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对近期查处的 3 起典型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三案均依《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各罚 500 元**: 1. **拒绝载客案**:鲁 UT8230(蓝色)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李\*庆,2026 年 8 月 13 日在市南区八大关黄海路**空车待租**状态下停靠,乘客告知目的地(中山路附近植物园)后,**以"自己车被别的乘客包车了"为由拒载**——构成空车待租状态下拒绝载客。 2. **网约车巡游揽客案**:鲁 BAL8329(渐变绿)网约车驾驶员宋\*龙,从胶东国际机场拉 2 名乘客到市北区锦凯商务宾馆,**通过微信收取 100 元车费且无法出示该趟行程网约车平台订单信息**——构成网约车巡游揽客。 3. **故意绕道行驶案**:鲁 BT3179(蓝色)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江\*全,从青岛北站东广场地下停车场出租车上客区到李沧区东李村将军楼,**实际行驶 12.4 公里、微信收 36 元;合理路线 8.7 公里,多绕 3.7 公里**——构成故意绕道行驶。 **原文链接** - 凤凰网青岛频道(转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通报,10-13):https://qd.ifeng.com/c/8xC2FxB6Hf3 **关注理由** ① **"微信收款、无平台订单"是网约车被认定巡游揽客的铁证**——这与我们 10-12 期记的深圳/珠海口径一致(分界线是"有没有走平台")。**合众司机群应明确:场站、机场拉客一律走平台下单,私下微信收款等同于直接送证据。** ② **"空车待租 + 已知目的地 + 拒载 = 罚 500"三要素**再次被完整复述:本案驾驶员用的是"车被包车了"这种最常见的借口,**仍被认定拒载**——说明"没理由"不能当理由。 ③ **"多绕 3.7 公里 = 罚款"有量化标准**:执法可查合理路线里程与实际里程比对,微信收款记录反而成了金额证据。**绕道不要靠"手感",按导航最优路线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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