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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双证"齐全≠可以随意揽客,3 起案例全部立案(其中 1 起同时罚平台)

搜狐·2026/10/12

详细新闻(1009,深圳交通运输执法)深圳执法支队公布3起案例,核心命题是"双证齐全只是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基本门槛,不等于可以在路边揽客、私下议价":案例一(北站大队):深圳北站东广场巡查发现可疑粤B网约车。乘客称被司机招揽上车前往光明区某酒店,双方协商到目的地支付120元,该趟行程未通过任何网约车平台下单。车辆有《运输

**详细新闻(10-09,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深圳执法支队公布 3 起案例,核心命题是**"双证齐全只是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基本门槛,不等于可以在路边揽客、私下议价"**: - **案例一(北站大队)**:深圳北站东广场巡查发现可疑粤 B 网约车。乘客称被司机招揽上车前往光明区某酒店,**双方协商到目的地支付 120 元,该趟行程未通过任何网约车平台下单**。车辆有《运输证》、司机王某有《驾驶员证》,但属**典型网约车线下揽客**,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立案处罚**。 - **案例二(大鹏大队,10-01)**:葵涌盐新一路与盐涌路交会处查获粤 B 车,载 4 名乘客。乘客均称是司机在**溪涌地铁站路边招揽**,从溪涌地铁站到大鹏桔钓沙约定 **160 元**。车证、人证齐全,仍认定**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或变相巡游揽客**,立案处罚。 - **案例三(坪山大队)**:坪山沙田地铁站附近查粤 L 车(惠州牌),载 1 名乘客,经滴*平台接单从惠州珠江四季悦城到坪山沙田地铁站。车辆有《运输证》,但**司机赖某未取得《驾驶员证》**。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取得合法有效《驾驶员证》前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限期未整改将处罚;同时认定**滴*平台涉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驾驶员证》"**,依法立案处罚。 附法条要点:未取得《驾驶员证》对当事人处 **200—2000 元**;未取得《运输证》对当事人处 **3000—10000 元**;平台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证件,**每次违法处 5000—10000 元,情节严重处 10000—30000 元**。 **原文链接** - https://www.sohu.com/a/1085732483_121106875(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关注理由** **这是一份可以整体拿给司机看的合规模板**,因为它把"证"和"行为"两件事彻底分开了: - **有证 ≠ 可以线下揽客**:案例一二都是双证齐全,仅因"行程未通过平台下单"就被立案。双价(一车双价)推开后,这类"线下议价"的违法边界会更频繁被触发。 - **没有司机证,平台也要挨罚**:案例三里平台被单独立案——这就是"一案双罚"的实际执行形态。**对合众的直接提示:租给司机的车如果通过平台接单,必须确认司机本人的人证在有效期内,且行程必须走平台,不能"顺手拉一趟私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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