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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次通报4起网约车平台典型违法案件:向无证车、无证司机派单各罚1万元,均认定"违法程度较重、三次以上违法"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今日头条转载)·2026/10/1

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案件,全部处罚平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向无运输证车辆派单、湖南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派单等,各罚款1万元。依据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裁量基准,认定"违法程度较重、三次以上违法"。

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官方微信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案件,全部处罚平台端——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鲁BB50929派单,罚款1万元;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运输证的鲁UTM607派单,罚款1万元; · 湖南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鲁BDU1871派单,罚款1万元。 依据均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裁量基准,认定"违法程度较重、三次以上违法"。 值得关注:①监管重心持续压在平台端,"向无证车、无证司机派单"是当前最容易被立案的口子;②注意"三次以上违法"这个从重情节——说明青岛是同一家平台反复被查,也说明平台在注册审核环节基本没有把关;③宜昌9月已出现"驾驶员+涉事平台同步立案"的先例(三峡大学周边鄂EDK6088案),公司车辆若挂靠或接入平台,务必自查运输证与驾驶员证是否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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