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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布4起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违法典型案例:平台向无证车派单罚1.9万元,驾驶员"双无证"罚3200元

今日头条(三亚发布)·2026/9/29

9月29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公布4起网约车及巡游出租车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某出行科技公司三亚分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指派网约车订单,被罚款19000元,执法部门提示"平台企业是网约车合规管理的第一道关口"。案例二:一驾驶员既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也无运输证,属"双无证"非法营运,被罚款3200元。

9月29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公布4起网约车及巡游出租车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两例最具代表性—— 案例一(平台违规派单):2026年5月4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检查发现,某出行科技公司三亚分公司向琼BD25小型普通客车指派网约车订单,而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修正)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罚款19000元。案件提示明确:"平台企业是网约车合规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摒弃重流量、轻安全的短视思维。" 案例二(驾驶员双无证):2026年6月26日,在三亚学院检查发现曾某某驾驶琼BD85接网约车订单载客,既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也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属"双无证"非法营运,依《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罚款3200元。 值得关注:①罚款金额的量级差最有信息量——平台违规派单罚1.9万元,驾驶员"双无证"仅罚3200元(约6倍差),与武汉9月通报的模式一致,监管重心明确压在平台端;②通报采用"案情+违反条款+处罚依据+案件提示"四段式,每条点明平台、驾驶员、乘客三方责任,可作公司司机培训素材;③检查地点在免税城、大学等非场站区域,说明整治范围已从"三站一场"向商圈、校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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