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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暂不受理新增非巡游来源的网约车运力,巡网融合车执行巡游车定价

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2026/9/24

辽宁铁岭9月23日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巡网融合、稳妥推进",现阶段网约车运力通过现有巡游车科学转换实施、暂不受理新增非巡游来源的运力申请;巡网融合车属巡游出租汽车,应以巡游车法定运价作为计费基准、优先按车载计价器显示金额计费。

9月23日,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铁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是目前把"巡网融合"落到网约车细则层面最完整的一份文本。 【运力:从源头收紧】细则明确按"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巡网融合、稳妥推进"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结合本市出租汽车运力饱和现状,现阶段网约车运力通过现有巡游车科学转换实施,暂不受理新增非巡游来源的网约车运力申请;网约车经营区域沿用车辆原巡游车许可行政区域。 【运价:网约车市场调节价,巡网融合车执行巡游车价】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市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依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平台应提前公示定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实施动态定价的应公开定价规则,不得实施低于成本运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巡网融合车属于巡游出租汽车,承接巡网整合订单应当执行巡游车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平台应以巡游车法定运价作为计费基准、优先按照车载计价器显示金额计费,可支持线上、线下付费。 【平台责任与信息公开】平台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公布抽成比例上限,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驾驶员承接低于营运成本的订单,车辆与订单数据须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发布网约车经营者数量、运力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 值得关注:一是"暂不受理新增非巡游来源的网约车运力申请"把网约车增量完全绑定在存量巡游车转换上,与龙岩、吉安等地"放宽准入"方向完全相反,全国网约车政策已呈明确的两极分化;二是"巡网融合车以巡游车法定运价为计费基准"给出了价格双轨制的一种较保守落地口径——巡游单打表、网约单按网约车规则,但计费基准锚定政府定价,与吉安"一车两价"存在口径差异;三是"公布抽成比例上限""不得强制承接低于营运成本订单"与佛山27%上限、湖北"阳光抽成"属同一条线,抽成上限正从倡议变为平台的法定合规义务;四是"按车辆原巡游车许可行政区域核定网约车经营区域"可避免经营区域被放大或缩小导致的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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