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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出租车新闻

【执法通报】宜昌首例"接受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处罚:鄂 EDT9951 驾驶员被行政处罚

宜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经腾讯新闻)·2026/9/18

宜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通报一起以"接受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定性的处罚:9月7日6时23分,一辆车牌为鄂 EDT9951 的巡游出租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受预约订单(颐和雅郡幼儿园至西陵区金东方小学),驾驶员唐某接单后未履行约定,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这是目前公开可查的宜昌首个以"线上预约单违约"定性并处罚的通报,意味着巡游出租车接网约平台订单后的履约行为已被纳入执法范围。

宜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通报一起出租汽车违规处罚案件,处罚事由为"接受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 【案情】2026年9月7日6时23分,一辆车牌为鄂 EDT9951 的巡游出租汽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受了乘客的预约订单,行程为颐和雅郡幼儿园至西陵区金东方小学。驾驶员唐某接单后未履行约定,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关注点】这是目前公开可查的宜昌首个以"线上预约单违约"定性并处罚的通报,有三层含义值得公司内部传达:① 巡游出租车接入网约平台后,接单即形成服务合同,接单后不履约与巡游状态下的拒载同属可罚行为;② 平台订单的接单时间、起终点在后台全程留痕,证据链比线下投诉完整,司机"没接单""不记得"难作为抗辩;③ 对公司的提示是,司机培训中"接了单就要跑"要与"不拒载、不议价、不绕道"并列,不能只讲巡游场景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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