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以案为鉴"栏目通报5起出租汽车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全部附法条与处罚金额,其中3起披露完整案情:①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自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接三名乘客至泰安高铁站,议价每人15元并通过微信收取45元,构成"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罚款200元;②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车主张某某4月28日把出租车承包给张某、张某当天又转包给杨某某,杨某某未办注册手续即于5月2日营运,罚款1000元,被处罚对象是经营者;③ 网约车驾驶员违规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天外村广场西站揽客三人分赴市政府换乘中心,议价15元、15元、10元),虽持有网约车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仍构成违规,罚款200元。
9月18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以案为鉴"栏目通报5起出租汽车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全部附法条与处罚金额。以下为已披露完整案情的3起。
【案例一·巡游车驾驶员议价,罚200元】某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自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接三名乘客至泰安高铁站,与三人议价每人15元并通过微信收取45元,构成"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罚款200元。
【案例二·承包再转包未办注册手续,罚经营者1000元】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车主张某某4月28日把出租车承包给张某,张某当天又转包给杨某某,杨某某未办理注册手续即于5月2日白天营运。处罚对象是出租汽车经营者,而非实际开车的驾驶员。
【案例三·网约车违规巡游揽客,罚200元】网约车驾驶员在天外村广场西站—公交站路北揽客三名乘客至市政府换乘中心,分别议价15元、15元、10元。该驾驶员虽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仍构成"违规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罚款200元。
(该通报共5起,以上为其中3起完整披露的案情)
【关注点】这是一份颗粒度极细、法条与金额齐全的官方通报,可直接用作司机培训教材,三个数字值得记牢:议价200元、转包未办注册手续1000元、网约车线下揽客200元。尤其第二条是出租车公司的管理盲区——车主把车包给谁、谁又在开,公司台账不清就要担责,罚的是经营者而不是驾驶员,对公司车辆与驾驶员台账管理是直接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