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等对各网约车平台提出明码标价、公平竞争、合规自查三点要求,明确禁止低于成本价的"内卷式"促销。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依据《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对各网约车平台提出三点要求:
一、严格规范价格行为:以显著方式明码标价,公示计程计价方式、收费标准及动态调价规则;不得在标价外加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促销须显著标明期限和附加条件,严禁虚构"限时特惠""最低价"误导消费者。
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交易价格作不合理限制;不得以"内卷式"竞争方式开展低于成本价的促销活动,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市场秩序。
三、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立即对价格行为、收费规则、促销活动自查自纠,逾期不整改或严重违法的从严查处。
【值得关注】价格监管从"约谈"升级为"告诫函→自查整改→依法查处"的完整流程,并把"低于成本价"明确列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是司机最关心的"低价单"问题在监管层面的正面回应;若司机反映平台低价派单,可据此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注意路径是市场监管(价格),不是交通运输部门。
原文链接:https://dezhou.dzwww.com/news/202609/t20260910_18102252.html
